释义 |
律师分析: 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共同提出办理交易资金监管服务需求,选择同一家托管银行,并在所选定的托管银行开立个人账户,买方将售房款存入“专用账户”,产权过户办理完毕后,托管机构见他项权利证后将售房款由“专用账户”转入卖方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