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成都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包含哪些 |
释义 | 成都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条件包括已参加失业保险且缴费满一年的、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领取流程包括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到社保局办理、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到就业局失业保险处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手册、审核通过后失业保险处签发《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等。领取标准根据不同区域有所不同,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 法律分析 成都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条件包括以下几点:首先,申请人已参加失业保险,并且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 二、领取流程 1.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到社保局办理; 2.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到就业局失业保险处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手册 3.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处签发《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单位及时将其送达失业人员本人 4.失业人员在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60日内,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就业局培训处、职介中心分别办理职业培训登记和求职登记 5.失业人员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按月签领失业保险金 三、领取标准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新津县按每人每月1050元执行。 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按每人每月966元执行。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按规定作相应调整。 四、领取期限 15日内审核确认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资格和期限 五、领取材料 1.单位对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意见(文件) 2.劳动合同的原件、复印件 3.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同页正反面) 4.失业人员户口复印件(首页、本人页) 5.《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 6.本人一寸免冠照片6张 六、办理地点 用人单位参保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成都市社保局。 拓展延伸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失业补助金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失业人员失业前3个月月均工资的60%。因此,成都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标准为失业人员失业前3个月月均工资的60%。但是,具体的失业补助金领取标准还需要参考当地政府的具体规定。 结语 成都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条件包括以下几点:已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领取流程包括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到社保局办理、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到就业局失业保险处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手册、审核后失业保险处签发《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等。领取标准根据不同区域有所不同,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新津县按每人每月1050元执行,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按每人每月966元执行。领取期限为15日内审核确认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资格和期限,所需材料包括单位对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意见、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复印件、《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和本人一寸免冠照片。办理地点为用人单位参保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成都市社保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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