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房屋需要交哪些税 |
释义 | 房子租赁税里边含了多种税项,包括营业税、城市保护建造税、教学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乡镇土地使用税、当地教学附加和自己所得税。 房屋租赁应交的税有: 1、个人所得税(按照10%的税率进行征收); 2、营业税(若是向个人租赁房屋,在3%的基础上减半征收); 3、房产税(按照税率进行征收)。 出租房屋属于租赁业务,需要符合政策,办理的相关手续,需要交税;一般根据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的百分之五到百分之20缴纳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出租房要交的税具体规定如下: 1、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凡经房管部门备案并执行规定租金标准的,可暂免缴纳; 2、营业税,按租金收入的5%缴纳。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征; 3、城市建设维护税,纳税人所在地按营业税的税额的7%计征。纳税人在郊区各县城、镇范围内的,按营业税的5%计征,其余地区税率为百分之1; 4、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税额的3%计征; 5、印花税,按租金的千分之一贴花; 6、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800元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税;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百分之20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均为百分之20。 综上所述, 每个地方的房屋租赁税起征点是不一样的,所以在进行租赁的时候根据当地的房屋租赁的起税点进行租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 条例第六条所称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凭证,是指: (一)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二)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三)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四)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 第二十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本细则第五条所列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其营业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三)按下列公式核定: 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除(1-营业税税率)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