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他项权证可以抵押吗 |
释义 | 房地产抵押贷款需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日起生效。抵押权实现方式可协商,若未达成协议,抵押权人可请求法院拍卖抵押财产。动产抵押登记后10日内,抵押权人优先受偿。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若扣除应返还并计算利息。典当行可经营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以房地产作为抵押财产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二、相关法条规定 《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四百一十六条【动产购买价款抵押担保的优先权】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 第六百七十条【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典当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经批准,典当行可以经营下列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 结语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以房地产作为抵押财产的需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根据相关法条规定,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或抵押权实现情形发生时,抵押权人可与抵押人协议折价或拍卖、变卖抵押财产以优先受偿。如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其他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债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时,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变卖应参照市场价格。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经批准可经营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五十条 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四十八条 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四十九条 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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