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是多久? |
释义 | 一般不超过30天,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天以上。 一、延长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延长刑事拘留条件是:拘留延长一至四天。即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交审批逮捕的时间,在原三天的基础上延长一至四天。在司法实践中,特殊情况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重大犯罪嫌疑人,但犯罪事实尚未查明;案件复杂、证据材料收集不足以提交批准逮捕;鉴定结论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尚未作出,影响案件性质的确定。拘留30天。也就是说,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交审批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可以延长至30天。 二、寻衅滋事罪立案多长时间抓人 寻衅滋事罪立案具体的时间规定: 1、一般来说,公安机关接受报告、起诉、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期限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重大复杂线索的审查期限可延长至30日。特别重大、复杂的线索,经当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审查期限可延长至60日; 2、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后,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决定什么时候抓人; 3、抓人后先刑拘,30天内转捕。 三、治安案件必须要60天内结案吗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因此,一般治安案件。派出所从受理到解决一般须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不得超过六十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第一百一十四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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