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意外险哪些意外不赔付 |
释义 | (1)妊娠意外不赔 就被保险人妊娠来讲,这时意外风险肯定会增加,所以,许多保险公司的意外险产品都会把“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列为保险免责条款。如果被保险人处在妊娠期,也不是没有保险产品可保,母婴综合保险就是不错的选择。 (2)个体食物中毒不赔 如果食物中毒,它肯定符合非本意的、外来的、突发事件这些要素,属于意外事故。可是细菌感染的食物中毒引起当事人患上肠胃疾病,可能与个人体质有关。一般情况下,若发生3人或3人以上集体食物中毒,可视为意外事故,而如果是个人的食物中毒往往就会被视为是个案,保险公司对这种“意外”不赔。 (3)摔倒死亡不赔 对于保险公司的这种拒赔,很多保险购买人不理解。其实,以这起事故来讲,真正导致被保险人死亡的,是其自身的疾病,而滑倒是个诱因,并不能起决定性作用。这也就是保险赔付中所说的近因原则,即出现多个原因导致死亡时,往往以导致损失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作为赔付的依据。 (4)过劳猝死不赔(有猝死责任的赔) 过劳猝死是因长期的疲劳而最终造成的,当事人自己已经患有疾病,只是自己不清楚或是没有在意,让自己的身体超负荷运转,任由耗竭,最后病发而导致死亡。它不是因外来的突发情况造成,所以,意外险不会进行赔偿。 (5)中暑身故不赔 就中暑来讲,它属于内在因素引起的,并不属于外来因素。同时,在很大程度上中暑是可以预见的,被保险人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所以,中暑不符合意外伤害的定义,不属于意外伤害。 (6)高原反应死亡不赔 高原缺氧,是完全可以预知的,它从根本上就不符合意外险“突发的,不可预见的”这一定义要素。且高原反应的产生不是来自“意外”,它与自身原因有很大关系。 (7)高风险活动身故不赔 高风险活动出险率高,一般都在免责条款中约定免赔,但是不排除有的产品保高风险活动,看条款的时候需要注意。 (8)手术意外死亡不赔 不属于遭受意外伤害死亡,而是属于疾病手术过程中的意外死亡,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一、保险签订需要注意哪些部分 (一)基本保险信息 保险合同的开头会详细写明保险期间、保险责任的开始时间、保险金额、缴费日期、险种名称,并且还会写明投保人和被保险的联系方式、联系地址等基本信息。大家一定要确认以上信息是否准确,万一发生错误,你的理赔金领取又要有一番波折。 (二)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是保险合同中最应该注意的地方,所有的保障内容都在里面,在发生意外或者患上疾病后,必须知道这个意外或者疾病是不是在保障范围内。如果在,那么就可以直接报案通知保险公司理赔了,所以这点必须注意。 (三)免责条款 免责条款是保险公司明确表示不赔的条款。如果被保险人出现了免责条款的行为,那么一般是不赔的,所有在投保前一定要注意这点,否则会引发理赔纠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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