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服刑人员死亡丧葬费赔偿如下: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1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4、犯人因病正常死亡,监狱如果没过错不承担任何责任,不予赔偿。监狱可以从人道主义的角度给予生活困难的服刑人员家属一定的经济救济和殡葬费用。 服刑人员在狱内死亡,监狱应当第一时间通知服刑人员亲属、检察院和法院,及时对死亡原因进行鉴定,并将鉴定结论告知亲属。如果服刑人员在劳动者致死,由监狱参照国家劳动保险的规定进行处理,给予一定的补偿。 法律依据: 《罪犯工伤补偿办法(试行)》 第十五条 罪犯因工死亡的,由监狱负责处理丧葬事宜,丧葬费用由监狱负担。 罪犯因工死亡,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死亡补助金。标准为:相当于48个月本人劳动酬金加基本生活费。有供养直系亲属的,根据供养人数,酌情增发,增发数额最多不超过12个月本人劳动酬金加基本生活费。 罪犯因工死亡,监狱最多负责3名亲属参加丧葬的食宿、交通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