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全事故死亡一人的承担的责任 |
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3人重伤、1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企业将启动刑事调查。对构成犯罪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或有关责任人员,将受到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具有从重处罚情节的企业也将依法从重处罚。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3人重伤、1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企业启动刑事调查,构成犯罪的,将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或有关责任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具有从重处罚情节的,依法从重处罚。 拓展延伸 -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一人的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致人损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第三款规定:“本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形。”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一人的刑事责任应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情况来定。如事故发生时,行为人具有过失,但并未故意,则可被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如行为人明知可能发生事故,但仍然采取危险行为,导致事故发生并造成死亡,则可能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于生产安全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则可能被认定为安全生产犯罪,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总之,生产安全事故的刑事责任应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情况来确定。在处理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过失或故意、主观故意以及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等因素。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3人重伤、1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企业启动刑事调查。对于构成犯罪的企业,将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或有关责任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具有从重处罚情节的企业,将依法从重处罚。企业应该时刻关注生产安全,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员工的安全和生产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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