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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务员辞去领导职务有哪几种情形
释义
    该条法规规定了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辞去现任职务时必须履行辞职手续,并且规定了领导成员因个人或其他原因自愿提出辞去领导职务和引咎辞职的情形和程序。同时,规定了领导成员应当引咎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时,任免机关可以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
    法律分析
    根据第八十二条,如果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辞去现任职务,就必须履行辞职手续。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可以自愿提出辞去领导职务。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领导成员应当引咎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
    解读
    本条是关于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和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的规定。
    一、因公辞职。是指担任领导职务主要是担任选任制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变动职务,依照法律或者章程的规定,向任免机关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二、自愿辞职。是指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自愿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自愿辞职是领导干部的一项权利,也是健全正常的退出机制,实现干部能上能下的一条重要渠道。但是党政领导干部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而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由人大、政协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任职不满一年;正在接受纪检机关(监察部门)、司法机关调查或者审计机关审计等情况的,不得辞去领导职务。
    三、引咎辞职。是指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引咎辞职是担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对本人失职失误的一种主动追究。《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明确了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的九种情形和程序。
    四、责令辞职。是指任免机关根据领导成员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领导职务。责令辞职适用于两种情况:一是领导成员应引咎辞职,本人不提出辞职的;二是根据领导成员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的。责令辞职实际上是组织上对不再适合担任现职的领导成员的一种组织处理。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六条,公务员中领导成员辞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和程序:
    1. 具有法律规定的辞职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辞职:(一)年满十八周岁或者具有连续五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二)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三)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或者担任乡科级领导职务满十五年的;(四)担任领导职务的,或者担任副职领导职务的,年龄在五十周岁以下的;(五)因健康原因,无法继续担任领导职务的;(六)其他确有必要辞职的情形。
    2. 事先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公务员辞职前,应当事先报告。辞职前,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并尽可能减少对工作的影响。
    3. 组织考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九条,公务员辞职后,应当组织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4. 办理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十条,公务员辞职后,应当办理手续。手续包括档案移交、工资待遇结算、辞职手续办理等。
    综上所述,公务员中领导成员辞职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如果公务员符合辞职情形,应当事先报告,并组织考察。如果考察结果为不合格,则不得录用为公务员。辞职后,还需要办理相关手续。
    结语
    本条是关于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和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的规定。其中,因公辞职是指担任领导职务主要是担任选任制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变动职务,依照法律或者章程的规定,向任免机关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自愿辞职是指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自愿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引咎辞职是指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责令辞职是指任免机关根据领导成员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法律依据
    公务员法(2018-12-29)\t第九十条\t辞退公务员,按照管理权限决定。辞退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辞退的公务员,并应当告知辞退依据和理由。
    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公务员法(2018-12-29)\t第八十七条\t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变动依照法律规定需要辞去现任职务的,应当履行辞职手续。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可以自愿提出辞去领导职务。
    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领导成员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的,或者应当引咎辞职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
    公务员法(2018-12-29)\t第十五条\t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四)参加培训;
    (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申请辞职;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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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2:4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