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遗嘱可以不给子女。遗嘱是被继承人对于自己个人财产的自由处分,子女作为继承人没有任何权利干涉父母的处分行为。 公民可以订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只要该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无论是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或者口头遗嘱,均不存在被继承人子女签字同意的规定,同时,在遗嘱继承中的继承人包括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者组织,不限于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