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影子股是指某 上市公司 的行业,跟另一间准备上市的公司行业相似,这间上市公司便称为“影子股“。 因为新股上市后多会被炒上,所以影子股亦率先被炒上。 不过,由于影子股股价上升与该公司表现无直接关系,所以炒风完结后股价或会回落。 法律客观: 《 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第三款影子股东可通过参与 公司章程 的制定,对股东转让股权做出比现行法律更为严格的规定,以防止代持股东擅自转让股权,导致第三人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股权的情形的发生。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 知识产权 、 土地使用权 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但是,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