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更改抚养权能否再次起诉? |
释义 | 变更抚养权失败后,根据最高法院意见,可随时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包括因疾病、虐待等情况,而子女抚养费的给付应根据父母收入的20%-30%,有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且能自给自足的子女可停止给付。 法律分析 一、变更抚养权失败后多长时间可以再起诉 变更抚养权失败后,如果有新的事实和理由可以。符合如下情形,可以随时主张变更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抚养费相关给付规定 子女抚养费的给付,一般由父母双方协商为好,协商时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对这一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1、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 2、抚养费的给付办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 3、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4、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子女虽满18周岁但尚未独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变更抚养权失败后,如果存在新的事实和理由,可以随时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对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父母双方应协商确定,一般按照父母固定收入的20%至30%比例给付,负担多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抚养费应定期给付,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对于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若其有劳动收入并能维持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但如果子女尚未独立生活,父母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四条 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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