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所得税中应退税额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个人所得税退税是什么意思? 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意思就是在税务局汇算清缴后,有纳税义务人多交个人所得税的,会依法退回,个人所得税可以申请退回的情形包括: 1、上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上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等。 法律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二、企业分立所得税处理方法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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