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婚假和公休假不冲突,享受婚假并不能抵销依法应当享受的年休假。 法律上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婚假和公休假是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的设定的不同性质的假期。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法律客观: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