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时,另一方有追索欠款的权利。追索权的行使应当在法定时效期限内,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进行。但是,若在追索时已经过了法定时效期限,则追索权已经失效。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反法律、违背公序良俗的协议,有追索权。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违约方未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对于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债权人享有追索权。债权人行使追索权的前提是债权存在,债务人未履行到期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