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离婚并分割彩礼? |
释义 | 离婚是否能要求分割彩礼,取决于彩礼的性质和双方的婚姻状况。如果彩礼是女方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男方可以要求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男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返还彩礼需要考虑离婚为前提、当地存在彩礼习俗、遵循婚姻关系是否存在原则等。给付彩礼时的主观意愿和是否共同生活也是判断的重要依据。 法律分析 一、离婚能不能要求分割彩礼 1、如果彩礼是女方的个人财产或者女方父母的财产,那男方就不可以要求分割彩礼。如果彩礼是夫妻共同财产,那男方就可以要求分割。如果双方结婚之后没有共同生活过就离婚的,男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彩礼返还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返还彩礼问题比较复杂,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2、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一般来说,彩礼问题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的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3、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4、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5、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条件包括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未共同生活以及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在处理彩礼纠纷时,应遵循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结婚前给付彩礼的一般应考虑支持返还请求,而已结婚且共同生活的情况下彩礼不予返还。此外,彩礼的给付应区别当事人的主观意愿和当地的习俗。在解决彩礼问题时,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因素,以确保公平和合理的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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