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资保证时金由市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具体管理,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逐步将管理层级上升为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 第五条工资保证金制度原则上由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具体管理,有条件的地区可逐步将管理层级上升为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实施具体管理的地市级或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应的行政区,以下统称“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 同一工程地理位置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发生管辖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商同级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法律依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 第五条工资保证金制度原则上由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具体管理,有条件的地区可逐步将管理层级上升为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