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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增值税缓交的情形
释义
    

法律主观:
    


    主要以下几种情况: 1、纳税人销售自建普通住宅并且增值额与可扣除项目的比例不超过20%。 2、企事业单位销售房屋用于 廉租房 并且增值额与可扣除项目的比例不超过20%。 3、国家由于城市规划等原因收回 土地使用权 的。 4、个人销售住房的。 5、除房地产企业外,将房地产用于投资或者联营的。 6、共建房屋,比如一方出资金,一方出土地,建成以后分房居住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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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5:2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