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签租赁合同的商铺租客随时可被房东赶走,因为双方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签订合同更稳妥,且合同下承租人可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法律分析 商铺未签租赁合同,也未交压金,房东可以随时赶走租客。因为没签房屋租赁合同的,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租房时如果没有签订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的法律后果就是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所以不签合同,这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房屋租赁时还是双方协商后签订合同比较稳妥。如果有合同,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拓展延伸 租房陷阱:未签订租赁合同下房东索要押金的风险 在租房过程中,若未签订租赁合同却被房东要求支付押金,存在着一定的风险。首先,未签订合同意味着租房双方之间的权益保障不完善,一旦发生纠纷,难以依法维权。其次,房东索要押金的合法性值得怀疑,可能存在着欺诈行为。此外,没有签订合同也会导致租房条件、租期、维修责任等方面的不明确,给日后的居住带来不便和风险。因此,为了保护自身权益,租房者应坚持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并确保合同明确规定押金的支付方式、退还条件等,以避免陷入租房陷阱带来的风险。 结语 租房过程中,未签订租赁合同存在一定风险。双方可随时解除合同,租房者权益保障不完善,房东索要押金合法性可疑,租房条件不明确。为保护自身权益,坚持签订正式租赁合同,明确押金支付与退还条件,避免租房陷阱带来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