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不是,首次置业购买90平方或以下的缴1%;90-144方的,缴1.5%44方以上,缴3%.。非首次置业均缴3%。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第五条 契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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