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账支票背书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转账支票背书转让的方式: A公司开出转账支票一张给B公司,B公司将其转让给我司。正面收款人写的是B公司的名字,背面什么章也没有。我公司应该如何进账?进账单出票人是A还是吧?如果支票正面收款人没填可以直接写我公司名称吗?直接当成A公司开给我公司的支票来处理吗? 在背面的“背书转让”栏里面完整填写你司名称,然后在粘单处贴上粘单。粘单缝隙处,加盖贵司银行整套预留银行印鉴章,在粘单上的背书栏里在盖一套公司银行印鉴章,如果要开户银行托收,就写全委托收款信息,拿到你的开户银行托收就可以了。“粘单”一般银行对公柜台都可以索取的。文字描述太抽象,不知道能否看明白。最好拿上支票到银行柜面让银行工作人员指导下,因为,一旦背书盖错章或者写错字就作废了,所以,最好谨慎。以免带来公司帐务回款麻烦。 转账支票背书转让相关知识: 转账支票背书的注意事项: 票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其直接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出票人对其直接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被背书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据,银行不予受理。票据背书人在票据背面背书人栏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依法背书转让的票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冻结票据款项。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票据无效;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