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以下情况直行让左转。1、直行应避让左转或掉头的车,同向行驶的前车比后车有优先通行权,所以无论前车转弯、掉头,都比直行后车更具有优先通行权。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前车左转、掉头时,后车是禁止超车的。2、无优先通行的交叉路口,右侧先行,两辆均无优先通行权(无红绿灯、无标志标线、无交警指挥)的机动车,同时到达一个交叉路口时,右侧车辆先行。就是说,在这种十字路口,直行的车辆遇到右方道路来车,无论它是直行、左转弯,都应当让行。这是因为右侧来车盲区大,而且一旦发生事故,右侧来车的司机更容易受到直接的撞击伤害。3、有信号灯的路口,灯头让灯尾,在有交通灯的路口,如果直行车辆已是绿灯,但路口内车辆还未全部通过时,应该让先进入路口车辆先行。此时进入路口的车,即使是转弯车也必须让行。这个就是小编朋友之前遇到的情况,警察叔叔对他说,“要让上一周期的灯”,也就是等转弯的车都走完了才能继续直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