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自觉隔离观察14天,减少外出活动。除有必要请勿和他人密切接触。每日上、下午至少各测量体温1次,并做好健康询问,隔离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气促、腹泻、慢性病发作等任何症状,应及时向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人员联系,并及时送医院就诊。做好个人防护,看护的人员与隔离观察对象共处一室的时候应该戴好口罩,口罩需要紧贴面部,且佩戴过程中禁止触碰、调整。口罩因分泌物变湿、变脏时,必须立刻更换。摘下及丢弃口罩之后,进行双手清洁,有条件的可以进行手消毒。隔离观察对象应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触,原则上不得外出。如果必须,经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外出,并要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五十七条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公民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