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姓名权包括什么?什么叫侵权行为 |
释义 | 姓名权指的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它的侵权行为有: 1、盗用他人姓名,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2、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3、冒用他人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达到某种目的。 一、被人冒名写了举报信怎么办 被人冒名写了举报信应先由纪委调查清楚,确为编造诬告,再向辖区公安立案,追究冒名举报人的法律责任。冒用别人姓名属于侵害他人的姓名权,应当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如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别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二、孩子改姓改名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是去派出所改姓名,不是公证处。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十八周岁以上,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可以直接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三、十岁小孩有权改名字吗 十岁孩子没有改名字的权利。虽然法律上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但是十周岁的孩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姓名权只能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其自身没有改名字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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