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成年人网络打赏行为,指的是未成年人在使用网络媒体时,对网络上的网络付费游戏又或者是网络直播平台支付金钱的行为。这种行为明显超出了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范围,如果未成年人监护人没有同意未成年人打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现情况后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退还款项的,法律予以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法院应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