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拘留在哪里执行
释义
    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
    关于拘留,具体是如何执行的根据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时,应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并向被拘留人出示。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在异地执行拘留时,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拘留后,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有碍侦查的情况包括:
    1、其他共同犯罪嫌疑人闻讯后有可能逃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
    2、可能互相串通的;其他犯罪有待查证及还未采取相应措施的。
    在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所在的单位。
    无法通知的情况包括:
    1、被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
    2、被拘留人无家属或工作单位等。
    刑事拘留一般要送往看守所执行,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送往拘留所执行。
    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监外执行,具体的情况有: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罪犯已经怀孕或者是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1 9: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