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可以吗? |
释义 | 承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可以吗?这个是可以的。因为特殊的原因,所有权人不在,可以有承租人进行缴纳。 一、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 (1988)国税地字第15号)第四条规定:“关于纳税人的确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二、承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可以吗?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的通知》( (1988)国税地字第15号)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单位无偿使用股东房屋办公,其占地应由股东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如今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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