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获赠的房子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 |
释义 | 双方父母出资夫妻获赠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夫妻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方父母出资夫妻获赠的房子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父母为自己子女购房离婚时房产归哪个 父母为子女购房离婚时的房产归属: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该房产则为其子女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婚后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3、由夫或妻一方在赠与合同或者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父母购买的不动产属于谁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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