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财产协议不公平有效吗 |
释义 | 免除儿童抚养义务。养育子女是父母的责任,不能以任何理由免除。在实践中,笔者在提出约定时遇到了很多要求财产协议的问题,并要求那些不想生孩子的人承担所有的育儿费用。这种协议的有效性不能说是完全无效的;对第三方的债务应由一方承担。婚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分担;免除夫妻之间的协助义务。在夫妻财产协议中,约定双方财产归双方所有,并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费。家庭生活的一些开支是无法预见的。 一、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判断 民法中的债依据债务关系的当事人约定或者依据法定产生,享有权利的一方称为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一方称为债务人。按照债务承担,债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属于由夫妻承担连带责任的连带之债,也就是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由夫妻共同来归还,即使在夫妻离婚后也由夫妻共同归还。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这些: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3、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为付有法定义务的治病,主要指为夫妻双方的父母、因为年老、患病不能维持生活,而夫妻一方对其有有扶养义务的父或妻的兄姐,丧失父母的(外)孙子女。即使是妻子借款为自己的父母治病,而作为丈夫应当对这笔债务承担归还责任,而不因为岳父母不是亲父母为由不承担债务。 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包括亲生子女、养子女、经过配偶同意生育的人工受精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但不包括无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一方的非婚生子女、一方和他人通奸所生的子女、一方擅自收养的子女。 其他应当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一般是:经过夫妻双方同意的赠与、经过夫妻双方同意的支付对非法定抚养、赡养、扶养人的生活医疗费用所导致的债务。比如经过夫妻双方同意借款捐助一个没有抚养关系的孤儿等等,这种债务如果不经过夫妻双方同意,在离婚时候这笔债务由夫妻一方承担(但不得对抗善意的债权人)。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而继承获得的财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因为继承而产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被继承人指明遗产只给予夫妻一方的,遗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因继承产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个人债务。同理,因赠与、遗赠等也同上。 二、我国婚内离婚协议的效力认定是哪些 我国婚内离婚协议的效力认定,具体如下: 1、只要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协议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 2、离婚协议的相关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离婚协议签订后有经过双方签字确认,该离婚协议就会被认定为具有法律效力。 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限力,具体如下: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婚内协议约定孩子跟着谁谁承担孩子的一切费用,另一方不支付任何的抚养费; 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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