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到派出所办临时身份证3天下来。 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方法如下: 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检查居民户口簿,本人最近一寸免冠黑白照片,未满十六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理申请,提交相应的材料,具体如下: (1)居民户口簿; (2)本人近期的一寸免冠照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 (3)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证明事由; (4)办理临时身份证的当事人只需要带上相关的资料,到当地的公安局申请办理手续即可; 2、派出所核准公民个人信息后提交县市公安局或设区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3天内向申请人发放证书; 4、领取证书。 身份证有效期设定的规则如下: 1、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 2、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 3、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 4、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5、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综上所述,当事人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的需要向当地的派出所提交相应的材料和身份证明,按照规定对的时间前往领取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