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脑干出血属于既往病史的判断可能存在主观性,需要综合考虑病史、医学诊断、病因等多种因素。 法律依据: 1.《医疗纠纷处理办法》第十条:“医疗纠纷的认定,应当根据医疗机构诊断、治疗、护理的记录以及病历等医疗文件和相关物证、证人证言等综合证据进行,尊重医学事实和医学准则。”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五条:“医疗事故鉴定应当根据医学常识、医学技术标准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文件和其他证据进行。” 3.《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医学技术标准和规范,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医务人员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在判断脑干出血是否属于既往病史时,应当综合考虑医疗文件、医学鉴定、相关法律法规等因素,尊重医学事实和医学准则,避免主观性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