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抵押物实现的财产处置所得的计算方法是依据质押物的价值来确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抵押人违约,债权人有权依照约定的方式优先受偿。若抵押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履行债务或发生或可能发生抵押物灭失或价格大幅下跌等情况,债权人有权对抵押物实行变卖或者变卖后受让人支付代价的方式实现担保物权。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三条:债务人违约,债权人有权依照约定的方式优先受偿。债权人变卖质押物的收益,应当优先用于清偿债务,剩余部分归抵押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六条:抵押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变卖质押物。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一条:变卖后的代价,应当扣除变卖的费用后,优先用于清偿债权人的债权,剩余部分归抵押人。 综上,抵押物实现的财产处置的计算方法是依据质押物的价值来确定的,债权人有权依照约定的方式优先受偿,变卖质押物的收益应当优先用于清偿债务,剩余部分归抵押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