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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不良信用信息的保留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几年
释义
    法律分析:
    严格规范了个人征信业务的规则,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有严格规定,不得超过五年,超过了应该予以删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九条 民事主体可以依法查询自己的信用评价;发现信用评价不当的,有权提出异议并请求采取更正、删除等必要措施。信用评价人应当及时核查,经核查属实的,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第一千零三十条 民事主体与征信机构等信用信息处理者之间的关系,适用本编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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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1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