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订婚了想退婚怎么办 |
释义 |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只有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才算结婚,法律上也才承认,并予保护。而订婚并非结婚的法定的和必经的程序,因此,也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也就不受法律的保护。订婚后,如果一方想退婚,对给予对方的彩礼、金银首饰等物品,应当予以退还,对此双方可以通过自行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但如果这些物品为对方自愿赠送,可以不予返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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