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积金由于贷款利息比商贷低,受到很多购房人的青睐,尽管从2015年1月28日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但大多数人只在买房子的时候想起它。除了买房子,还有哪些时候可以使用公积金呢?第一类用法:用于购房这类用法知道的就多了,分为贷款和提取。(1)全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2)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3)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用于首付;(4)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5)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第二类用法:用于租房根据最新的公积金提取通知,本人或配偶在缴存城市没有自有住房且租房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商品房需无房证明,无需租金发票、税票就能用按市场租金确定提取额度。第三类用法: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购房:全款买房的,可提取父母公积金;使用商贷购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使用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第四类用法:治疗重大疾病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一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第五类用法:销户提取全部金额(1)离、退休的;(2)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3)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5)领取失业保险金的;(6)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7)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账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的;(8)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遇到以上八种情况时,可销户提取全部余额;第六种用法: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可提取使用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及之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第七种用法:用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建修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建修房的费用。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