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架斗殴与正当防卫的界限 |
释义 | 正当防卫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而采取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不负刑事责任。与此不同,互殴是双方出于侵害对方的意图而相互攻击,不属于正当防卫。防卫与互殴的区别在于是否具有斗殴的合意。如果一方首先侵害另一方,后者的反击行为是防卫而非斗殴。斗殴中可能成立正当防卫的情形包括互殴向不法侵害行为转化和斗殴一方突然使用凶器威胁生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日常生活中,如果有人对我们实施暴力,我们应该如何应对?挨打还手,在许多人看来是正当防卫,但也可能涉嫌违法,那么正当防卫和打架斗殴的界限在哪里呢? 1、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2、互殴,通俗来讲就是双方都出于侵害对方的意图而相互攻击。双方对参与斗殴可能出现的伤害结果有预见,任何一方的斗殴行为都不是在制止不法侵害,不属于正当防卫。 3、防卫与互殴根本的区分,在于事先是否具有斗殴的合意。如果双方事先经过约定,具有斗殴的合意,此后的打斗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互殴,此时双方都不具有防卫性质。如果一方首先对另一方进行侵害,另一方的反击行为不能认定为斗殴,而是防卫。 斗殴中可能成立正当防卫的情形: 1、互殴向“不法侵害”行为转化 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其他违法行为,但又不泛指一切违法犯罪行为。相互斗殴因是双方以侵害对方身体的意图进行相互攻击的行为,在正常的互殴中是一种相互侵害。 2、斗殴一方突然使用杀伤力很强的凶器 在一般性的轻微斗殴中,一方突然使用杀伤力很强的凶器,另一方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此时相互斗殴的性质也发生了变化,后者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互殴性质的转化行为,是互殴中构成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结语 合理的自卫是每个人的权利,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需要明确正当防卫与打架斗殴的界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正当防卫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个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行为。而互殴则是双方出于侵害对方的意图而相互攻击,不属于正当防卫。事先是否具有斗殴的合意是防卫与互殴的本质区别。斗殴中可能成立正当防卫的情形包括互殴向不法侵害行为转化和斗殴一方突然使用杀伤力很强的凶器。在维护法律秩序的同时,我们应当明确自身权益的保护边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章证据第七十五条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侦查过程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被保护人; (三)对被保护人的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四)将被保护人带到安全场所保护; (五)变更被保护人的住所和姓名; (六)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侦查过程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向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确有必要采取保护措施的,应当采取上述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应当将采取保护措施的相关情况一并移交人民检察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