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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追回客户欠款的实用技巧
释义
    货款追讨与处理方法:代理律师应得到当事人同意才可撤回委托,否则当事人应赔偿代理律师费用和利益损失;代理律师可采用电话、函件、诉讼等方式追讨货款,具体由当事人决定;当事人应配合代理律师,收集证据;已被拖欠货款的处理方法包括追讨文件、最后期限、起诉等;对于呆账的处理方法包括折让、收回货物、法律协助、诉讼保全。
    法律分析
    1.代理律师接受委托代为追讨货款期间,当事人未经代理律师同意不得撤回委托。
    2.当事人擅自撤回委托的,当事人应赔偿代理律师为追讨货款实际支付的费用以及期待利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律师在当地合作代理律师事务所或追债机构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3.代理律师可采取电话追讨、函件追讨、出具代理律师函、诉讼、仲裁等方式帮助当事人追讨货款。
    4.具体追讨方式的采用,由当事人根据标的额的大小、证据完善程度、货款拖欠时间等案件具体情况自行决定。
    5.无论代理律师采用何种方式追讨货款,当事人应积极配合代理律师追讨。
    6.当事人应在代理律师的指导下,收集、整理涉案证据。
    应收货款的处理方法
    1.销售资料(收货单据、发票等)是否齐备?内容是否准确无误?
    2.准时给予文件;其实越早给经销商发票,货款回收可能越早,同时要确认经销商收到发票;
    3.完善客户跟进制度:客户接触率与成功回收率是成正比的,越早与客户接触,与客户开诚布公的沟通,被拖欠的机会越低;
    4.定期探访:如客户到期付款,应按时上门收取货款,或电话追讨;即使是过期一天,也应马上追讨,不应有等待的心理;
    5.建立形象:客户是需要教育的,一定要给予客户一个正确的观念:我们对所有货款都是非常严肃的,是不能够容忍被拖欠的;
    6.服务精神:认同及理解客户的困难和投诉,同时可以利用自身的优势帮助客户解决困难;
    7.技巧训练:追讨货款是需要技巧的,如:电话技巧、上门拜访技巧;同时应了解客户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个人背景等资料。
    已被拖欠货款的处理方法
    1.文件:检查被拖欠货款的销售文件是否齐备;
    2.收集资料:要求客户提供拖欠货款的原因,并收集资料以证明其正确性;
    3.追讨文件:建立货款催收制度。根据情况发展的不同,建立三种不同程度的追讨文件—预告、警告、律师函,按情况及时发出;
    4.最后期限:要求客户了解最后的期限以及其后果,让客户了解最后期限的含义;
    5.行动升级:将货款交予较高级的管理人员处理,将压力提升;
    6.起诉:成立公司内部的法律部,以法律部的名义发出催收欠款律师函,警告容忍已经到最后期限;
    7.调节:使用分期付款、罚息、停止数期等手段分期收回货款;
    8.要求协助:使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
    对于呆、死帐的处理方法
    1.折让;
    2.收回货物;
    3.处理抵押品;
    4.寻求法律协助;
    5.诉讼保全。
    结语
    在代理律师接受委托追讨货款过程中,当事人应遵守协议,未经律师同意不得撤回委托。如果当事人擅自撤回委托,需赔偿律师实际支付的费用和利益损失。律师可采取电话、函件、诉讼等方式帮助追讨货款,具体方式由当事人决定。当事人应配合律师,并在律师指导下收集证据。对于应收货款、已被拖欠货款和呆死账的处理,可采取合理措施,包括法律协助和诉讼保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三十四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章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第五十一条 合同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标的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并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当事人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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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0:2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