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情形有什么呢 |
释义 | 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情形有: 1.在订立时,该合同对双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 2.一方获得的利益超过了法律所允许的限额; 3.受害的一方是因为在缺乏经验或者紧迫情况下实施的民事行为。一方明显获利,另一方明显损失。 一、买卖合同不合理怎么办 买卖合同不合理的,当事人之间可以进行协商,然后对不合理的条件进行协商变更;如果无法自行协商变更的,则可以起诉解决,由法院判决如何处理。 如果不合理的条款显失公平的,则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条款。 所谓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条款。 二、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 所谓可撤销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合同具备可撤销的情形,是行使合同撤销权的前提条件。 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合同可撤销的原因包括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五种情形。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实施某种欺骗他人的行为,并使他人陷入错误而订立的合同。 胁迫是指一方当事人直接以物质性强制或精神性强制迫使对方与己订立合同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于合同的重要内容产生错误的认识,并且基于错误认识而订立的合同。 显失公平是指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明显不符合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的合同。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某种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并作出违背其真意的意思表示而签订的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