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主次责任下,对于保险公司理赔不足的部分,机动车之间应当按照事故责任的比例负担。通常的,主要责任方分担的比例为70%,次要责任方分担的比例为30%。事故造成的损失包括人身损失和财产损失,具体在定损后或受害人治疗终结时可依据各类发票、清单以及鉴定结论等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