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屋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协商处理,无法协商则由法院判决。但若是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则认定为个人财产。 法律分析 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即使只登记在一人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夫妻应自行协商处理,如果无法协商,由法院判决。然而,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那么该不动产应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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