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权折旧期限是多长时间? |
释义 | 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摊销期限有限。摊销情形包括外购土地使用权、自用固定资产建设期间摊销、出租土地使用权、准备增值后出售土地使用权等。企业应根据实际支付的价款将土地使用权计入无形资产,摊销计入管理费用或投资性房地产。若无法合理分配,土地使用权价值与建筑物计入固定资产,随后计提折旧。 法律分析 一、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是多久? 1、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计入无形资产科目。 2、入帐后,自当月起,根据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规定的年限(一般为70年,你可以根据土地使用权证上规定的使用起止日期确定),分期摊销计入企业管理费用。 3、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应当将尚未摊销完的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 所以,虽然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期限可以很长,但实际摊销中,由于转入建造项目成本的原因,摊销期十分有限。 二、土地使用权摊销的情形有哪些? 1、外购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单独核算,按要求计提摊销。 2、企业在外购的土地上构建厂房、办公楼等自用固定资产时,在资本化期间内,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的累计摊销计入构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即计入“在建工程”,待完工后停止资本化,土地使用权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计提的累计摊销一般计入管理费用里。 3、企业将自用的厂房、办公楼等出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时,其占用的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也应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因为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也是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 4、企业持有的准备增值后出售的土地使用权,在企业董事会等做出相关决议时,要将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5、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建筑物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6、企业(房地产开发)取得土地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7、企业取得的建筑物的时候购买价款包含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但是这个价值无法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那么土地使用权的价值随同建筑物计入固定资产,以后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会随着这个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结语 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年限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为70年。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计入无形资产,并根据土地使用权规定的年限进行分期摊销。当企业利用土地建造自用项目时,未摊销完的土地使用权应转入在建工程成本。虽然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期限可以很长,但由于转入建造项目成本的原因,摊销期限有限。根据不同情况,外购的土地使用权可单独核算并计提摊销,自用土地使用权在资本化期间内计入在建工程,出租土地使用权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准备增值后出售的土地使用权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等。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分配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并计入相应的资产核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 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 采取双方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 第二十八条 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当全部上缴财政,列入预算,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上缴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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