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两大规划衔接不够。即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不够完善,造成与土地部门在工作中有互相冲突与矛盾的地方。 2、规划滞后,编制工作有待加强。城镇规划工作滞后于城镇发展,规划思路和作用有待完善,城乡规划法颁布后,最大的难点就是规划全覆盖问题,县级城市尤为普遍。在广大的乡镇区域,缺少规划指导,在项目选址决策上,缺乏统筹安排,应尽快完善乡镇规划,以及各类专项规划。 3、规划经费不足。规划滞后有一大部分原因,是因为规划经费不足,而致使规划不能按时完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