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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口诀
释义
    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具体规定如下:
    1.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
    (1)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3.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消费税征税范围是什么?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为,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以及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具体包括烟、酒及酒精、化妆品、珠宝玉石等消费产品。
    综上所述,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法律依据:《涉税服务实务》第八章消费税的纳税申报与纳税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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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0: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