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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拆迁要经过哪些流程?
释义
    1、首先,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房屋征收范围。
    2、然后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给市、县级人民政府。这时候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同时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征询完意见之后,市、县级人民政府需要根据征求意见的情况进行修改或听证,然后及时公布。
    3、接下来,在进行公告的时候,会告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如果企业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4、然后就是十分重要的评估阶段了。我们都知道评估决定补偿的依据,而补偿又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死存亡。所以企业一定要注重这个阶段。
    5、评估之后就是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了。
    企业拆迁时,首先要到拆迁办确定拆迁的范围,然后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方案和赔偿方案,并报政府批准。然后会对社会发布公告说明拆迁补偿的情况。最后会对企业的损失进行评估,然后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一、被征收人有什么义务
    1.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对房屋进行新建、改建、扩建,不得改变房屋和土地的用途。
    2.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后,自觉履行补偿协议的内容,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补偿决定确定的拆迁期限内完成搬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的进行。
    3.政府提供临时周转用房的,在过渡期满应当按时搬出,腾退周转房。
    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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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7:5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