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业单位调动程序和手续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事业单位调动程序和手续 1、符合调动条件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调动申请。单位同意后,单位向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调动申请,并说明相关情况。 2、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拟调动人员的申请和要求进行审核。根据个人在单位的情况作出答复。 3、对初审符合调动条件的人员,相关科室领导同意后,提交部务会议或局务会议研究决定。 4、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调入单位所在地区组织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商调函,经研究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5、人员调动后,调出单位主管部门凭相关手续及时到县编委办办理下编手续。 二、事业单位调动的条件有哪些 公务员、事业单位调动的条件主要有:一是工作需要;二是解决夫妻分居。 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分别按以下程序进行: 第一步用人单位(或个人)提出调动申请(个人申请的需征得调入单位同意接收); 第二步提交人事局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第三步如同意调动报州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第四步如州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调动的办理调档手续; 第五步如档案符合规定要求的办理调动手续。 三、单位可以随意变动职工岗位吗 《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到,企业要变更职工的劳动合同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提出变更合同的条件; (2)必须遵守协商一致的原则,在变更合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必须对变更的内容进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进行变更; (3)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也就是说变更合同的程序和内容都要符合法律和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因此。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 若企业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变动职工工作岗位时,要先同职工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变动。如因职工不同意变动,要做好思想工作,不能以行使企业自主权为由,强行在合同履行期间变动职工的工作岗位,甚至在职工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作出停发工资、限期调离等决定,这样做既侵犯职工合法权益,也是一种违约行为,企业应负违约责任。 如果企业与职工就变更劳动合同不能达成协议,则仍应履行原劳动合同的约定。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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