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卖了对方不过户我能注销吗 |
释义 | 车卖了对方不过户不能注销。车辆没有过户是无法注销的。注销机动车,需要车辆登记人带车一起,持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合格证车辆登记证,保险等手续,到车辆登记车牌的车管所,申请办理,或到车管所指定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对方不过户可以凭机动车买卖合同,身份证,到车辆登记地区法院提出诉讼。主张要求对方配合过户机动车。 车辆注销的条件: 1、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 2、机动车灭失的; 3、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4、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5、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 6、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七条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第二十八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灭失的; (二)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 (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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