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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咨询下对于申请再审的申请书怎样写
释义
    民事再审申请书的写法:1、应当写明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信息;2、应当写明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审裁判文书案号;3、应当写明具体的再审请求;4、应当写明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八条 再审申请书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二)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审裁判文书案号;(三)具体的再审请求;(四)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再审申请书应当明确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并由再审申请人签名、捺印或者盖章。
    针对申请再审的申请书怎么写
    刑事再审申请书应当写明以下事项:1、申请再审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2、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判决、裁定文书案号;3、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4、具体的再审请求。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不影响判决、裁定的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咨询下对于股东会是必须设立的吗
    股东会不是必须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是不用设立股东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公司法》第三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五十四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什么情况下分公司应申请注销登记
    分公司注销登记需要的材料:1、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4、营业执照正、副本;分公司完税证明;5、分公司银行清户证明,分公司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文件有哪些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的文件有: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章程、公司住所证明、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公司章程;(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八)公司住所证明;(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我问能不能再申请营业执照是我儿子的名字,同地址的情况下
    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的办法:1、准备好名称等信息材料,到有管辖权的工商所进行申请;2、名称通过后,进行开业登记申请,填好表格,工商部门受理登记申请;3、工商所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依法予以登记,发给执照。《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第十三条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对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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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9:3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