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夺罪犯罪构成要件 |
释义 |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在此点上本罪与抢劫罪不同;本罪只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不危害人身安全,属单一客体。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抢夺行为必须公然进行,但不是指必须在不特定人或多数人面前实施抢夺行为,而是指公开夺取财物,或者说在被害人当场可以得知财物被抢的情况下实施抢夺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公私财产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一、如何正确认定敲诈勒索罪? 要正确认定敲诈勒索罪,主要是从本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来看: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采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敲诈勒索财物,敲诈勒索行为与他人交付财物之间,可以表现为三种不同的情况: (1)行为人要求被害人必须在指定的额时间和地点交付财物,否则会在日后将其威胁的内容付诸实现。 (2)行为人当面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要求其答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财物。 (3)行为人以日后将要对被害人实施侵害行为相威胁,要求当场交付财物。 这表明,对于敲诈勒索最来说,行为人绝对不可能以当场实现威胁的内容相恐吓,当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这也是本罪与抢劫罪的显著区别。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份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二、抢夺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一)主体特征 抢夺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二)主观方面 抢夺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 (三)客体特征 抢夺罪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抢夺罪的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具体来说,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抢夺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可移动的财物。 我国刑法对抢夺罪的对象没有明确限定为可移动的财物,但从本罪系当场夺取财物这一特色来分析,抢夺的财物只能是可移动的财物。 2、抢夺罪的犯罪对象包括财物持有人合法取得的财物,也包括其非法取得的财物。 3、抢夺罪的犯罪对象不包括:枪支、弹药、爆炸物;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国有档案。 对于军职员来说,武器装备和其他军用物资,也不能成为本罪的犯罪对象。抢上述对象,按刑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四)客观方面 抢夺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抢夺他人财物的行为。但行为人公然夺取财物时并不使用暴力、胁迫等侵犯被害人人身的手段行为,而是针对被抢夺财物使用强力,使其脱离被害人的控制而占为己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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