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侦查的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刑事侦查流程包括:询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 一、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的依据是什么证据 指认现场属于视听资料证据,从证据分类上说证据有八种。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如何定性逮捕是不是强制措施 逮捕是强制措施。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三、第一次请问问必须采取强制措施吗 第一次讯问不必须采取强制措施;但若依法强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则属于拘传,因此也就属于强制措施。法律中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有:1、拘传,是司法机关对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2、取保候审,是司法机关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3、监视居住;4、拘留;5、逮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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