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能够更改吗 |
释义 | 一、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能够更改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更改,可以通过提出复核进行修改。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具体如下: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 二、若是事故认定书一方不签字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方不签字,不影响责任认定的法律效力,送达对方即可。若是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三、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可以拿车吗? 可以,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交警有权对涉及事故的车辆暂扣并进行取证,车辆检验只是其中一项内容,并不代表完成车辆检验之后就必须放行事故车,而一般程序要求是交警部门完成了对事故车的检验以及必要证据收集之后,才能放行事故车辆,而完成取证的标志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出具。 当交警事故认定书出具之后,在车辆没有没受害方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的情况下,就可以被提出来,提车时要求检查有效期内的交强险保单。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